安全生产的“十个禁忌”合集

2017/8/11 14:58:23   浏览量:60



一、电焊气割“十不准”

1、无特种作业操作证,不焊、割。

2、雨天、露天作业无可靠安全措施,不焊、割。

3、装过易燃、易爆及有害物品的容器,未进行彻底清洗、未进行可燃浓度检测,不焊、割。

4、在容器内工作无12伏低压照明和通风不良,不焊、割。

5、设备内无断电,设备未卸压,不焊、割。

6、作业区周围有易燃易爆物品未消除干净,不焊、割。

7、焊体性质不清、火星飞向不明,不焊、割。

8、设备安全附件不全或失效,不焊、割。

9、锅炉、容器等设备内无专人监护、无防护措施,不焊、割。

10、禁火区内未采取安全措施、未办理动火手续,不焊、割。

二、起重作业“十不吊”

1、超过额定负荷不吊;

2、指挥信号不明,重量不明,光线暗淡不吊;

3、吊绳和附件捆缚不牢,不符合安全要求不吊;

4、行车吊挂重物直接进行加工的不吊;

5、歪拉斜挂不吊;

6、工件上站人或物体上浮有活动物的不吊;

7、氧气瓶等具有爆炸性物体不吊;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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